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》精神🪶,结合意昂4工作实际🚏,制定本制度。 1、意昂4全体党员(含调休党员)按照组织隶属关系,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。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👬🏼,但不确定等次。 2👩🏻🦽、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,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与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。各党支部可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。 3🧗🏻♂️、对照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🧗♀️,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和部署,评议党员理想信念、理论武装、宗旨意识🕺🏽、廉洁自律🚣🏼,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立足岗位履职尽责、服务中心工作、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等。 4、按照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评定的程序,认真开展评议工作,并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,确定评议等次。 5、各支部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后🤸🏿♀️,应及时向党员反馈,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意昂4党总支。 6、民主评议党员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工作👍🏼,各党支部要掌握好原则和程序,严把民主评议党员质量关,按时保质完成 |